法律问答
如何赔偿没有发票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9 02:1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造成物品损坏没有发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物品的价值鉴定,鉴定后进行赔偿。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的,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你方实际损害来定
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根据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让对方起诉您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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