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的户口都在村里,都是农村户口。现在我结婚了,妻子的户口也搬到了村里,是农业户口,现在村里有土地安置款要分。村里规定我现在的妻子不能享有分配权。村里能这样做吗?

2024-05-09 04:18: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是按户分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土地并不属于任何个人的,它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因此要想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获得分配的土地(承包方式),要求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该条件都可以依法申请分配土地,而一旦因婚嫁、取得非农业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的话,该人使用或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重新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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