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书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2024-05-09 0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和时间都不尽相同,比如判决书,不签字法院照样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终审判决书照样生效。
  • 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具体规定如下:
    1、一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
    2、二审判决或是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这期间未上诉,十五日过后就生效,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