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一个14岁以上的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不承认自愿发生关系

2024-05-09 09: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若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够不上犯罪
  • 你好,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那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