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破产企业的员工,今年已经到了退休年龄。1988年在单位做临时工,1991年成为正式员工。现在我已经退休了。人事档案记载我1988年进厂,劳动局不认可。要求我找到1988年至1991年的任何证据来确定工龄。去相关部门查了一下,得知我们单位的工资档案早在2001年企业破产的时候就烧了。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2024-05-09 13:50: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破产后职工可以退休的法定情形包括:(一)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三)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四)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工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宜宾律师 宜宾找律师 高县律师 高县找律师 宜宾彩礼律师 宜宾起诉离婚律师 宜宾子女抚养律师 宜宾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宜宾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宜宾离婚赔偿律师 宜宾家暴律师 宜宾刑事辩护律师 宜宾刑事赔偿律师 宜宾无罪辩护律师 宜宾帮信罪辩护律师 宜宾取保候审律师 宜宾刑事拘留律师 宜宾毒品犯罪律师 宜宾诈骗律师 宜宾死刑辩护律师 宜宾经济犯罪律师 宜宾暴力犯罪律师 宜宾职务犯罪律师 宜宾劳动仲裁律师 宜宾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宜宾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宜宾合同审查律师 宜宾借款合同律师 宜宾买卖合同律师 宜宾租赁合同律师 宜宾股权转让律师 宜宾破产清算律师 宜宾企业诉讼律师 宜宾债务追讨律师 宜宾民间借贷律师 宜宾公司债务律师 宜宾信用卡纠纷律师 宜宾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宜宾房屋买卖律师 宜宾房屋租赁律师 宜宾二手房律师 宜宾开发商违约律师 宜宾装修纠纷律师 宜宾房屋产权律师 宜宾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宜宾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宜宾交通肇事律师 宜宾遗产继承律师 宜宾征地补偿律师 宜宾土地纠纷律师 宜宾拆迁补偿律师 宜宾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宜宾拖欠工程款律师 宜宾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宜宾侵权赔偿律师 宜宾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宜宾著作权律师 宜宾商标律师 宜宾专利律师 宜宾保险合同律师 宜宾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