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经营不善,去年12月就找我们谈过,要我们自己外面找找工作,实在经营不下去就多发一个月工资,我们也不想离开公司,愿意和公司一起再努力下毕竟老板没有扣我们一分钱,这个月初老板通知我们公司账上也快没有钱了按照之前的约定给大家多发一个月工资,老板自己再拿一个月工资给我们,就是补两个月,我在公司8年班半,是否可以申请多补几个月公司说没有钱了,麻烦帮我看看

讨薪
2024-05-09 14: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抱歉听到您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付清您的工资。若公司未能按规定支付,您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考虑到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理论上您有权要求更多补偿,但具体数额需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双方协商。若公司确实无支付能力,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对公司经营不善和欠薪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 与公司协商解决;2.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3. 申请劳动仲裁。在选择时,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若无果则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最后可考虑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 针对您的情况,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1. 与公司协商:与公司沟通,了解实际财务状况,尝试争取更多补偿;
    2. 收集证据:保存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3.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4.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