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民营企业签了合同。当他们发送offer时,他们只告诉我工资是8000,实习期是6400。然而,在宣布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我告诉我,工资仍然分为80%的基本部分和20%的绩效考核部分。如果每月没有总结销售业绩,实际工资也将打八折。公司隐瞒工资构成的方式合理合法吗?你好,我和民营企业签了合同。当他们发送offer时,他们只告诉我工资是8000,实习期是6400。但是,在宣布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我告诉我,工资仍然分为80%的基本部分和20%的绩效考核部分,没有月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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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实习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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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