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现在不想去了,可以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9 15: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职情况下是可以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通常劳动者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以“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方式签订两份甚至多份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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