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如果我不同意或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人或户主可以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到派出所办理我的户口或改为居民户口吗?不同意别人可以随便转账我的户口吗?离婚后,如果我不同意或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人或户主可以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或改为居民户口吗?不同意别人可以随便转账我的户口吗?

2024-05-09 19:54: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了不愿意将户口迁走的情况下,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