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时,如果有一个姐姐却没有赡养能力,可以选择是否是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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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费用的,那么就需要填共同赡养人。因为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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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