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诉单位少交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

社会保险
2024-05-10 00:46: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到单位公积金开户或经营所在地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公积金投诉所需材料如下: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2、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涉及劳动纠纷的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3、工资关系证明,包括: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保缴费明细、个税缴纳证明等;4、投诉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投诉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积金投诉流程如下: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公积金开户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29投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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