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停工停产还向哪些部门备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10 02: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停工停产是一种未确定的状态。可能会有两种可能:1、依法申请破产清算;2、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为什么停工,给多少人停工?要再了解一些情况后,才能为你分析并给你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