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矫正人员正当理由请假,不批准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5-10 02: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的规定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经司法所批准,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期限在七日以内。外出请假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建议找单位协商解决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因何请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