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带女朋友离家出走,她17岁,自愿犯法

刑事辩护
2024-05-10 04:03: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7岁女友双方都自愿不犯法。在自愿的情况下,则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如果是强迫的,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当事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同意,都按强奸处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2、在主观上是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4、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