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等,他们的法律行为能力受限,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
2. 机关法人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外,一般不得为保证人。这是因为机关法人的主要职能是行政管理,不适合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3.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学校、医院等,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服务社会公益,而非盈利,因此也不适
合作为担保人。
以上情况下,如果违反规定担任担保人,可能会导致担保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