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亲分手后,见面礼可以不退,不是彩礼钱

彩礼
2024-05-10 07: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2000见面礼能不能退是分情况的。如果出于自愿的赠与,一般是不予退还的。当见面礼变为彩礼的性质时,是需要退还的。当见面礼是在这种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当做彩礼时,是应当予以返还的。作为男方需要举证来证明,而作为女方如果见面礼有部分用于了筹备双方婚礼或共同生活之用,可以凭证据来抗辩,如果属实这部分当见面礼是在这种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当做彩礼时,是应当予以返还的。作为男方需要举证来证明,而作为女方如果见面礼有部分用于了筹备双方婚礼或共同生活之用,可以凭证据来抗辩,如果属实这部分是属于共同消费的是不用偿还的。通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得背离自愿自由原则,应该注意将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一方对另一方家族自愿、正当的赠与,以及自愿、正当的物质帮助严格区分,后者是法律所允许的。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赠与行为有一个限度,即不影响其生产、生活为原则,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的给付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之前。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女方父母或者女方个人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相关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 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