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要等6个月的时间才能提起诉讼,但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新情况、新理由”标准是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应当准许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