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用人单位劳务纠纷本人6月底到新公司上班,当时人事向我承诺的工资是实习期4000,我干到7月低,因为经常加班,身体吃不消就请假在家修养,等发工资时,却是按实习期2800发放的,老板说公司里没有4000工资的,另外我与用人单位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怎么维护我个人权益?

讨薪
2024-05-10 08: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遭遇此情况,您有权维护个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您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均属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单位可能继续侵害您的合法权益,影响您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 针对您的遭遇,通常可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投诉适用于希望快速解决问题的情况,而劳动仲裁则更适合于处理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选择时,可考虑证据的充分性、争议的复杂程度以及个人时间精力等因素。重要的是要尽快采取行动,避免权益受到进一步侵害。
  • 您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收集并保存所有与工资约定和实发工资有关的证据;其次,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诉,要求按照约定的4000元发放工资;若单位不予理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按时出席庭审。请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