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镇政府买了一块地,政府负责办理手续。结果政府两年都不让我建。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4-05-10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如果是单位纠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地,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是否经过合法审批了
  • 您好,如果政府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