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帮老板打工的做建材行业的,我在市场上提的货,提货单上签的我的名字,也不是欠款协议,现在老板没钱给对方,对方现在要起诉我,之前总欠款额度是在四万左右,然后老板给他们支付了二万,现在还欠二万,然后吧我个人名下的车辆扣押了三年。现在对方要起诉我我需要负责吗。

债务追讨
2024-05-10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作为员工,在提货单上签字并不代表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责任的判定需考虑多种因素。若您只是按老板指示行事,且没有从中获得不当利益,通常不应由您个人承担责任。然而,若处理不当,您可能会面临被卷入诉讼的风险。建议您尽快与老板沟通解决欠款问题,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的情况涉及不同处理方式的选择。如果老板能尽快还款,协商是最快解决方式。若老板拒绝还款,您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失效后,可起诉老板。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提货单、支付记录等证据。若被起诉,及时联系律师并出庭应诉。根据《民法典》,您可主张自己的权益未受到侵害,责任应由老板承担。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请求支付令和起诉。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老板履行还款义务。若支付令也无效,最后的选择是起诉老板。在选择处理方式时,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权衡,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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