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应当如何写答辩状

2024-05-10 11: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写明答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答辩事项。答辩状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法律依据:《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 您好,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包括两种,一个是执行行为,一个是执行标的,您的相关请求一定要明确,这两种不同的异议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 你好,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同时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