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局扣押的手机不见了

2024-05-10 12: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 需要赔偿的,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提供证明可以代替去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