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三年了,户口也搬回了父母家。现在父母家被拆了。我能享受安置政策吗?{我离婚时,男方家已经拆迁,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因为产权是男方父亲,享受的政策和我一样,当时没有得到房产补贴。}

拆迁补偿
2024-05-10 14: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女方和无过错的情形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需要结合具体拆迁政策而定
  • 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