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的总公司合同已安排到异地分公司工作6年,现在分公司要解散,我能赔偿吗?

公司解散
2024-05-10 14: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就地解散员工的,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具体什么情况呢!
  • 如果协商不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