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吵架的时候,我会吵架,不小心把对方推倒。我有多少责任?双方都没有受伤。另一方欺骗他人,假装没有受伤就去了医院。我有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0 15: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双方过错,如果双方都有打斗行为,那么双方都有责任的。如果只是相互的推搡,双方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只是属于民事案件,没什么大事,顶多就是赔偿,双方和解下就没事了,而且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的,那你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如果对方够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根据过错确定承担责任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你的行为即使判定是你的责任,也是属于过失伤人,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倒的,那对方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可以以刑事案件起诉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