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成了一名植物人。他没有劳动合同,在医院住了半年。现在他要回去了。我该如何补偿这种情况?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0 16: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但应当具有以下情形: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到期继续用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就工伤问题进行赔偿时,可以先行申请确认工伤,接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赔偿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