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未请假,未经批准,突然消失,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工作了10天,现在应该回来领工资了。

讨薪
2024-05-10 17: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您好,公司有无跟您签订劳动合同呢?是什么原因作出的这个决定呢?离职的话建议走合法程序,如因个人原因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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