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了6年了,去年又签了一项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单位并没有给我按着合同涨工资,反而降了下来,我要求辞职,单位要求我赔偿按着合同规定的5万元培训费,单位工作量特别大,经常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培训,没有加班费,我现在提出辞职,单位提出让我赔偿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5 11:0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譬如,由于临时发生堵车等情况,造成公交车晚点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扔下乘客和车辆不管,这时延长工作时间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员工一般不得拒绝。
  •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休息日(通常是指周
    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注: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形下,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法定休假日未规定可以补休;法定休假日是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劳动者工资计算办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7天(每周)·(乘以)2天(休息
    六、日)+11天(法定休假日)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全年工作日)/12个月=
    20.83天   日工资标准:本人工资/
    20.83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2(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3(倍)   (注:以上计算方法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0)8号和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最新折算方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