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民政局合法收养儿童已登记10多年,现在派出所要孩子采血可以拒绝吗?

刑事拘留
2024-05-10 22: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符合以下程序才可以收养小孩:1、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需提供相应证明办理
  •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