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托管人跑了,房东和托管人签订了委托合同,房东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委托代理合同
2024-05-11 01:3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的;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在期限内支付房租的;3、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就私自将租赁房屋单方面转于第三人的;4、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这种情况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委托代理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合意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其中,合意解除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事先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达到法定解除条件。
  • 委托代理合同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