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如何理解双方属于同一领导,假设一个人属于分局,另一个属于县局,是否属于同一领导?它也构成了回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1 02:20: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叁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2、公务员如果需要回避需要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