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有土地。读中专的时候,我的户口搬出了土地。几年前,我的户口搬回来了,但我没有分土地。我想在村里修路。我有补偿。我不知道如何划分土地钱。我有权得到补偿吗?

土地纠纷
2024-05-11 03: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征用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社保补偿包括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
  • 你好,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补偿,补偿时户口应还在该村,如户口已迁走,就不能主张补偿款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