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下没有房产,在继承的房产出售时,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遗产继承
2024-05-11 04: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的房产卖出需要缴税,包括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按目前的规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 应当由房产管理部门核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