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离婚
2019-07-15 11: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中一方存在婚外情的,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同时如果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仅可以直接由法院判决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 您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流程以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立案登记。需要材料:个人身份证明、起诉状;
    2、受理案件后举证。需要材料:案件相关证据,书证、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均可;
    3、开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正式庭审;
    5、庭审宣判。
  • 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照片等。下面,关于离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依据《结婚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一、办理离婚登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