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公司因欠对方公司货款被起诉,并已收到判决。但是,我公司财务人员向对方公司发出的借据是三年多前,对方公司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还能成功起诉呢?另外,我们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吗?是不是太晚了?我公司因欠对方公司货款被起诉,并已收到判决。但是我们公司财务人员给对方公司的借款是三年多前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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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遇到公司欠债不还可以这样追回欠款:1、向公司负责人索要欠款;2、向人民法院起诉;3、公司拒绝执行判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查询欠款公司是否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隐匿财产、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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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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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考虑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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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