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门口展示“假一罚十”的口号属于要约还是要约?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11 08: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公司派发的宣传资料构成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为要约邀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 要约时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邀约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