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没有婚前疾病的证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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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
久治不愈的,那么这个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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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调取结婚之前的相关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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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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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