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孩子的父亲没有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儿,两岁,孩子的父亲不在乎,他说照顾女儿,我40岁,我不愿意给他,我患有类风湿病,能得到护理权,能问他护理费,请告诉我,谢谢

子女抚养
2024-05-11 11: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拥有继承权,并可以要求亲生父母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的抚养费与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对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法院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索要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直接向不直接抚养的人要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人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