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戒毒两年,期间服刑一年半,释放后还需要去戒毒所吗?

假释
2024-05-11 11:40: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强制戒毒是指对吸毒成瘾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手段对其强制进行药物、心理治疗和法制、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而坐牢指的是因为犯罪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被关押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的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是针对吸毒人员的行政强制措施;而坐牢是针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 吸毒人员判刑的同时被处于强制戒毒的,如果服刑时间长于强制戒毒时间(两年),不会再强制戒毒。如果服刑时间短于强制戒毒时间,刑罚执行完毕后还要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相关法律规定:《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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