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都是电动车。我正常直行到十字路口。对方骑行左转,导致我突然刹车摔倒。双方没有碰撞。交警判定责任为双方平等。我没有接受这个判断。毕竟他突然出现在我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影响了我的摔倒。为什么我的责任平均分配?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11 11:52: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主要是根据,违法行为对损害结果的贡献来确定的。主要责任就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当事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当事人按照主要责任承担赔偿,也就是说当事人有错,但对方也有过错,当事人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次要责任:就是自己参与造成的,但是不足以造成全部事故的,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