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海底捞工作了三个月,但是工作了一个月就不想做了。如果我离开,我会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1 12: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约定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约定的其他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让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也不可以扣除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