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领证有一个孩子,后来感情不合分开了,孩子女方在带,要用出生证明的时候男方拒不提供

子女抚养
2024-05-11 13: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男方不提供出生证明,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提供出生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男方履行其父亲的义务,包括提供出生证明。
  • 如果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女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男方的财产,以强制其履行支付义务。
  • 在同居关系期间,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