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合同中记载了两亩土地,但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2003年,国家修路占地1.53亩,2016年修路占地1.47亩。村规按实际面积补偿,拿到三亩钱,但这块地还有2.87亩。2019年发行的新确权书没有按实际面积登记,只写了1.4亩。这实际上是2.87亩,但确认书1.4亩修复高速公路,村说确认错了,取消2019年确认书,说我家没有土地,原因是我家以前得到三亩土地补偿,两亩以上,村县说,合法吗?新确认书1.4亩实际2.87亩,1.2亩1999年通过村委会租给第三方,租赁合同未到期,0.25亩转让给镇政府,有转让合同!土地还在,说不是我家的,我家怎么办?谢XX谢!

征地补偿
2024-05-11 1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以各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你好,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