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但是属于我们的没有给我们,这样是不是签的合同不算,因为我打算辞职,只是口头辞职提出一个月来了,现在又不承认了,就拿出合同来说事,请问没给我那份合同,是不是就不算数 因为我一个月之前说过辞职,只是口头说的,现在要挟我,需要书面辞职,没有说好就拿合同来说话,但是当时签合同,应该一式两份,但是属于我的一份没有给 也就3000多工资没给,不多,我现在的要求是只要让我能走就行,我可以不要工资,我改从哪方面找对方的漏 洞

2024-05-11 1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未给不影响其效力,但可主张对方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应一式两份,未给您的一份可视为对方违约。辞职应书面通知,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您的权益保护。
  • 合同未给不影响效力,处理方式如下:1.书面通知辞职,确保离职正当性;2.以对方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解除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3.如遭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至法院维权。
  • 针对此情况,您可以选择书面辞职并主张权益,或寻求法律援助。书面辞职可确保离职的正当性,同时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权益。如情况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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