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拆毁了我的房子,但现在没有处理。隐患一直存在,不予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5-11 15: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费用,原则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实践过程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遇到房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可以诉讼,如被征收人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房屋拆迁问题,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