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该项目还能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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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可以向县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等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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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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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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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