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租房居民能否参加业主委员会?

房屋买卖
2024-05-11 16:2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房者能不能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即物业(产权)所有者,既然非产权所有者那么就不能称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对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而使用人对物业只享有占有、使用或者一定条件的收益权,没有处分的权利。物业的使用人不具有业主的法律地位。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看看业主委员会的章程等怎么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