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在工资转正时另行约定。在此期间,我多次向公司申请成为正式员工,但从未得到明确答复。试用期工资一直在领取。工作5个月,要求转正工资,公司拒绝了我的要求。现在计划申请劳动仲裁,问题是如何申请仲裁要求正工资。因为在合同中,不同意拿正工资。已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在工资转正时另行约定。在此期间,我多次向公司申请成为正式员工,但从未得到明确答复。试用期工资一直在领取。工作5个月,要求转正工资,公司拒绝了我的要求。现在打算申请劳动

讨薪
2024-05-11 16:38: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转正后工资的80%左右,不一而论,不同时期工资水平不一样,这是正常现象,不存在补发问题。但如果你们单位有相关承诺,则另行讨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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