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了不与员工缴纳社保,企业每年与员工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社会保险
2024-05-11 18: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缴纳社保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第二是用人单位将社保费用计入工资发放给劳务者,并约定不缴纳社保。两种都是违法、无效的行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说,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无法免除,也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规避,即便是有约定,也是无效。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如是员工自愿的,最好签订相关协议
  • 1、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则不管事实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均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企业能证明双方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2、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开始应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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