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去年结的婚,结婚半年后我就出了车祸,伤了头,做了开卢手术,现在我老婆不回家,对我不管不问,我想起诉离婚,请问律师我起诉女方能不能把彩礼给我退还啊?律师

离婚
2019-07-15 11:0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配偶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因此,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作下记录即可,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存在有关条文,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